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药品监督办理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逐渐加强安徽省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造的告诉》要求,进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办理上的水准,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期,太湖县商场监督办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联合建立检验小组,对5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造状况做现场检验查看。
检验小组严厉依照《太湖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造规范》,从人员与办理、设施与设备、收购与检验、贮存与维护、分配与运用、监测与处置等六个方面做全面的查看检验。在检验作业一起,还展开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造宣传作业,保证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能够根据规范药房(库)建造规范,对标对表,全方面展开自查整改。到现在,5家医疗机构已悉数完结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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