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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6882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来源: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2024-02-02 14:19:03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的含义相同。

  高低压母线、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智能电气设备、电子设备、电 源设备及配件、变压器、电器元件、光伏焊带、预埋槽道、地铁隧 道用疏散平台,支吊架、汇线桥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加 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色金属及其副产品的研 发、加工、制造、销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母线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主营业务,经过十余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中母线细分行业的有名的公司,是国内母线产品主要生产供应商之一。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重信用守合同企业、江苏省 AAA级质量信用企业、江苏省文明单位。2019年 12月,公司的生产车间被认定为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2021年,公司的低压密集型母线被认定为“江苏精品”、“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提高母线产品输电效率、绝缘性能、材料导电率、降低能耗为研发方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节能、可靠、智能的母线产品,通过自主创新已拥有母线系列新产品专利百余项。公司母线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北京奥运鸟巢、上海世博园、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等多项国家重点工程,并远销东南亚、澳洲、欧洲、中东、非洲、美洲等 4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22年度,公司光伏焊带的出售的收益较同期大幅度上升,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 2021年的 22.20%提升至 2022年的 33.98%。2023年 1-6月,公司光伏焊带的出售的收益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逐步提升至 41.05%。随国家对新能源战略的进一步明确,光伏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公司光伏焊带产品的主要客户为晶澳科技晶科能源天合光能、REC等行业内知名企业。

  同时,公司积极地推进储能相关业务, 相关产线月,公司储能业务收入分别为 7,203.90万元和 2,075.18万元。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以“让世界信赖中国电气”为使命,以科学技术创新为引领,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驱动,致力于为新能源、工业制造、电力电网、数据通讯、轨道交通、商业地产等行业和领域的客户提供解决方案与优质服务。

  公司所生产的母线产品属于输配电领域,大多数都用在电力的传输。母线产品具有传输电流大、散热性能好、防护等级高、安装便捷等优点,此外,母线产品还可以拓展智能监测功能,实时采集母线主回路和分支回路的运行参数,并可通过后台系统将监测数据上传至云端或移动端,实现智能用电。

  光伏焊带主要使用在于光伏组件电池片的连接,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光伏组件电流的收集效率,对光伏组件的功率影响较大。公司光伏焊带产品具有表面光亮、平整、导电性能高等特点,且涂层厚度均匀、熔点低、可焊性能好。公司光伏焊带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隆基乐叶、晶科能源晶澳科技天合光能、REC等国内外一线光伏组件企业。

  除传统光伏焊带外,公司的低温焊带、SMBB 焊带、黑色焊带等也已实现销售,光伏焊带产品矩阵丰富。其中,公司掌握低温焊料制成有关技术,公司研发的低温焊带改变常规焊带的涂层成分,使用焊接温度不超过 139℃的焊料为原材料,能轻松实现电池片与焊带的低温结合,有利于降低电池碎片率,适用于 HJT 电池技术,并已为下游客户实现批量供货。

  公司经过多年的生产、研发经验积累,沉淀出自主研发的 9大核心工艺技术,即密集型母线外壳结构及其加工工艺技术、树脂浇注母线的配方及其浇注工艺技术、母线导体全自动粉末流化涂覆工艺技术、母线插接箱结构设计与安全连锁技术、管型母线接头结构设计与连接技术、高导电率铜导体原材料配方与加工工艺技术和高导电率铝导体、高导热系数铝型材原材料配方与加工工艺技术、快捷式分接母线装置技术、光伏焊带精密加工技术与超声波表面处理控制技术等。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自主研发与创新,已建成包含江苏电能传输母线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共享实验室、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设有本部、南京及广州三大研发中心。公司建有电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引进了一大批国内外先进的试验及测试设备,目前已经具备等离子光谱分析、大电流温升、局部放电、老化、盐雾、防尘防水、材料导热系数、交变湿热、抗拉强度、阻燃等测试和试验能力,主要为新产品开发过程提供设计验证和摸底测试。

  该检验测试中心已获得国家认监委 CNAS 认证认可实验室资质,试验能力覆盖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母线干线系统、金属材料产品共 48 项实验项目,并有 4 项试验能力满足 KEMA试验标准要求。

  截至报告期末,企业具有发明专利 48项(包括 1项国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69项、外观专利 17项。共计形成核心技术 9项,该类核心技术均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紧密关联。公司现已与多家科研院所进行合作研发。

  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母线系列新产品,主要面临两方面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一方面,母线产品主要使用在于配电系统,电线电缆可应用于输电、配电系统,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公司数较多,在二者的共同应用领域即配电以及发电厂、用电设备等建筑内部电能输配中,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截至目前与国际知名母线品牌施耐德、西门子、ABB等相比,公司在销售规模、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随着上述国际大品牌逐渐加大国内市场的拓展力度,采用OEM/ODM、合营等各种方式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公司面临的市场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

  若公司产品的技术发展滞后于行业技术发展,无法持续实现用户对产品的技术需求,公司可能面临产品竞争力减弱、市场占有率下降甚而出售的收益下滑的风险。

  光伏焊带是公司的重要产品之一,其下游应用领域较为集中,主要使用在于光伏组件电池片的连接,在整个光伏产业链中,以光伏焊带等为原料的光伏组件制造处于产业链的中游,因此,光伏行业的发展状况对公司光伏焊带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光伏行业受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或其他坏因影响导致景气度下降,公司光伏焊带的营业收入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公司属于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行业发展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息息相关,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较动,经济提高速度疲软,将会导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放缓,进而影响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内宏观经济稳步的增长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增长乏力,将使得行业下游客户对母线、光伏焊带、成套开关设备等产品的需求一下子就下降,进而导致公司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拥有子、孙公司,负责对部分境外市场的客户开发与维系。但是,由于属境外经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在法律环境、经济政策、市场形势以及文化、习俗等方面与中国境内存在一定的差异,可能会给本公司境外的子、孙公司带来合规性的经营性风险。此外,若公司不能持续提高境外业务的经营和管理上的水准,将影响境外市场的拓展。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材、铝材,根据行业惯例,铜材、铝材的定价按照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金属网,随行就市;加工价格由招标或比价确定,较为稳定。为降低铜、铝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利用铜、铝期货进行套期保值。

  但如果公司对价格的预测方向错误、对原材料使用量预计失误或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操作,公司将面临套期保值业务不能有效执行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稳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2,102.08万元、67,949.80万元 92,114.96万元和 100,609.26万元,占总资产的占比分别是 52.44%、46.61%、49.32%和 41.74%,占比较高,且应收账款的规模持续增加。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较大,若公司货款催收不及时,或主要债务人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则存在应收账款没办法回收的风险。公司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近年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未来,随义务规模逐渐扩大,若公司不能合理控制应收票据规模,对应收票据不能有效管理,或者下游客户、承兑银行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票据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公司在报告期内已按照一贯的坏账计提政策、结合与客户经营情况与回款计划沟通情况对于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如果下游客户因为宏观行业走势(如地产行业)或其他因素导致没办法还款,公司可能还将面临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原材料是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公司主要采购电解铜、铝棒、铜材、铝材及锡等原材料。铜、铝属于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及市场投资因素的影响较大,而公司产品营销售卖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无法完全同步,因而若公司所需原材料价格会出现大幅度波动,公司可能没办法完全转移风险,从而对公司产品的毛利和整体利润水准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威腾配电有限公司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标准,或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优惠的幅度,公司所得税费用将增加,税后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0,282.46万元、13,196.87万元14,515.83万元和 38,865.64万元,占总资产的占比分别是 8.68%、9.05%7.77%和16.13%。由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高,若下游客户采购政策或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对公司产品需求下降,公司存货可能面临跌价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2.86%、19.67%、18.92%和 17.21%,呈现出下降趋势,主要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采用新收入准则、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经营产品包括低压母线、高压母线、光伏焊带、中低压成套设备、铜铝制品等,若发行人依据自己的发展的策略调整产品结构,或公司生产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铜、铝的价格会出现大幅度波动,公司的毛利率仍存在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07.80万元、357.39万元、-7,734.09万元和-23,819.55万元。2022年、2023年 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因为公司采购铜铝材原材料多为无账期或短账期,而公司与客户的结算及回款周期则相对较长。报告期内,随公司的营业收入大幅度的增加,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等营运资产随之增加,对公司运用资金的占用量也有所增加。未来,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不能有效改善,公司将存在运用资金不足并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

  公司是研发驱动型公司,一直专注于高压母线、低压母线、光伏焊带、中低压成套设备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如果未来公司的技术创新无法适应行业的发展的新趋势,将导致公司无法在未来的行业竞争中占据领头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掌握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涵盖了公司基本的产品的设计、生产的基本工艺等,对公司产品迭代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如果因工作疏忽、管理不善、外界恶意窃取等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研发技术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随着市场之间的竞争的加剧,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公司若不能持续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引进、培养,完善激励机制,则存在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进而影响企业的持续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

  这次发行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等。这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且最终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状况、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金额走势、投资的人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

  3、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选择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的新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品或产能的消化做了充分准备,投入后将会开拓新业务领域并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

  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产品及服务有一定的概率会根据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等发生调整,建设规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市场需求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业务模式、产品结构、财务情况影响较大,新增产能难以消化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包括年产 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年产 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5GWh储能系统的生产能力和年产 1.7万吨光伏焊带的生产能力。

  从公司经营角度,由于不同的产品在客户开拓、生产销售模式、回款约定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会造成公司产品结构发生变化,从而可能进一步影响到公司的业务模式及财务情况。

  从产能消化角度,若未来市场容量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利,也可能会引起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面临不能及时消化新增光伏焊带、储能系统产能的风险。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几率存在对发行人业务模式、产品结构、财务情况影响较大的风险及新增产能难以消化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大幅度的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段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是通过现存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准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盈利、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以其管理的 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这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这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9,000,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5%,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上限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这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21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这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同兴达深圳新星中环环保威腾电气、博科测试、上富电技、富强科技等 A股 IPO项目,广汽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宏大爆破非公开发行股票、博济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拓日新能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再融资项目,神剑股份、攀钢钒钛、东方电气白云电器海兰信中船防务华菱钢铁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李嵩先生,男,现任中信证券成长企业融资部总监,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天元航材、通视光电、通易航天睿创微纳、五新科技、泓博药业、新芝生物、开泰石化、力源环保、和仁科技中铁装配光威复材、朗新科技、绿叶制药等 IPO项目,湖南黄金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谢雨豪,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先后参与或负责了瀛通通讯长沙银行海能实业威腾电气等 IPO项目,万向钱潮非公开、拓日新能非公开、等再融资项目,徐工机械重大资产重组、白云电器重大资产重组、重庆钢铁重大资产重组及重整、东北特钢及抚顺特钢司法重整等重组类项目,太钢集团公司债、重庆钢铁中期票据等债券类项目。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本保荐机构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信用融券专户和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如下: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威腾电气0股股票;信用融券专户持有威腾电气0股股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威腾电气336,786股股票。公司重要子公司持仓(包括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威腾电气7,400,917股。其中,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仓为 1,950,000股,其中包含转融通借出数量为 0股。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总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的 5%。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形。

  (三)本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中信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异于正常商业条件的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一)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2022年 12月 1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 4月 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的议案》。

  2022年 12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3年 9月 20日,根据公司真实的情况、监管要求以及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的议案》。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发行人这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一)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应督促发行人作出说明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报告;

  (三)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四)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五)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六)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七)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九)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保荐人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会计师沟通后认为:

  发行人这次发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为年产 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年产 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助于公司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促进业务整合与协同效应,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发行人具备必要的独立性,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运作,主营业务突出,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条件,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